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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9月11日 星期六 绿色机关 低碳生活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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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2-26

冬春之交,燃气安全不可忘

 

    226日长江日报报道《二七福建社区一户人家煤气中毒致二死二伤 》消息见报后,市燃气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立即赶赴事发地调查事故原因。在事主家里,调查人员看到引发此次惨剧的“祸手”是一台未安装烟道、使用近10年的大功率烟道式仿名牌燃气热水器,以及一个可调式减压阀。女主人曾担心燃气热水器使用年限过久易引发事故而要男主人到外面的澡堂洗澡,但因仍存侥幸心理,24日晚,该户主人仍使用这台“老爷”机其在家中洗澡。因为当时外面天气寒冷,家中窗户仅开一小缝换气,室内空气流通不畅,而正是这一小缝保留了家中另二位女性的生命。

近期,市燃气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连续到3户出现燃气事故的家庭进行调查,看到出事的3户家庭使用的均是瓶装液化气、未列入《销售目录》使用多年的烟道式燃气热水器、可调式减压阀。我市汉口、武昌地区的许多管道燃气用户在天然气置换时将大多未安装烟道的烟道式燃气热水器更换成强排式燃气热水器后,因使用燃气引发的燃气事故大幅下降,而许多使用瓶装液化气家庭的用户由于经济或安全意识等方面原因,对使用已久的不安全燃气具未进行及时更换,一旦遇到寒冷冬天室内通风不畅,或在冬春之交冷暖变化、气压过低之时,长时间洗澡,极易引发燃气事故的发生。

为此,市燃气管理部门再次呼吁广大市民及时检查家中燃具使用情况,凡使用燃具超过国家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更换(据国家相关规定,人工煤气热水器报废年限为6年,液化气和天然气热水器为8年。燃气灶具为8年)。同时,也请广大市民一定不要购买未列入《销售目录》的燃气用具,瓶装液化气用户一定不要使用可调式减压阀,使用燃具时一定要注意室内空气通畅。

             

武汉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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